G3京台高速中派河大桥(右幅)等三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及维护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火狐体育官网首页    发布时间:2024-06-02 05: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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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3京台高速中派河大桥(右幅)等三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及维护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列入养护计划,招标人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G3京台高速中派河大桥等三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及维护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2.3项目名称:G3京台高速中派河大桥(右幅)等三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及维护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4项目地点:G3京台高速中派河大桥(右幅)、G40沪陕高速江淮运河大桥、S12淮河大桥四号桥

  2.5项目概况:中派河特大桥(右幅)是G3京台高速的重要桥梁,桥梁位于G3京台高速K1053+680处,全桥跨径布置为:26×30m+(86+140+90)m+25×30m,主桥上部结构采用(86+140+90)m下承式钢桁架梁桥。

  G40江淮运河大桥是沪陕高速公路跨越引江济淮工程的重要桥梁,桥梁位于G40沪陕高速K667+075处。全桥总体布置为:5x30m预制小箱梁+5x30m预制小箱梁+(3x30+2x25)m预制小箱梁+150m钢箱网状吊杆拱桥+(2x25+3x30)m预制小箱梁+5x30m预制小箱梁+3x30m预制小箱梁,桥梁全长为970m(不含桥台)。

  S12淮河大桥四号桥跨径布置为3x30m(预制小箱梁)+4x30m(预制小箱梁)+(100+225+105)m双塔斜拉桥(主跨跨越引江济淮河道)+4x30m(预制小箱梁)。桥梁位于S12滁新高速K167+898处。主梁采用PK箱型断面;塔柱采用带拱形撑H型桥塔,高82.45m,主跨及边跨侧均设置11对斜拉索。

  主要工作内容:针对G3京台高速中派河大桥(右幅)等以上三座桥梁,拟充分的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实现对桥梁结构安全的全天候监测和报警,提高桥梁安全的科技保障水平。

  2.7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为G3京台高速中派河大桥(右幅)等三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及维护设计施工。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设计及养护资质:

  若采用联合投标的,①联合体成员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②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须具有上述设计资质;③联合体成员(实施工程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上述养护资质。

  ①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高速公路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或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计业绩和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高速公路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或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施工业绩;

  ②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高速公路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或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上述桥梁结构健康监测业绩可以包括在高速桥梁建设或养护项目中,其中桥梁结构健康监测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合同清单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3)信誉最低要求:①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②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没有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⑦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⑧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施工公司信用评估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⑨没有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情形。

  ①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人员)。

  ②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④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允许超出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由设计单位担任,牵头人须具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同一标段。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4潜在投标人能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4.5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4.5.1参与本项目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4.5.2首次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电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已在电子交易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

  4.5.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别的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电子交易系统。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7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2588号A区2层(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9号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